2004年8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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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、山西
两名正厅级官员落马

  尽管第一次收“黑钱”时“忸怩作态”退出1万元,但面对巨额工程回扣的诱惑,他却有了第二次、第三次……长江水利委员会原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(正厅级)沈泰涉嫌收受贿赂36万元人民币、5000美元,10月13日被武汉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。
  据检察机关指控:1999年下半年,武汉一公司通过崔某、刘某(均另案处理)找到沈泰,要求参加长江重要堤防掩蔽工程项目投标,并承诺一旦“中标”定会予以“感谢”。沈泰作为长江建管局主要领导之一,签字同意该公司中标。同年4月,这家公司通过中间人刘某上门向沈泰“兑现”14万元人民币的回扣。沈泰当时“忸怩”地说“不要这么多”,退给了刘1万元,但仍将13万元装进了腰包。2001年1月,该中标单位再次通过刘某送给沈泰人民币16万元。沈泰还利用主管工程招投标的职务便利,收受另两家中标单位7万元人民币和5000美元。

  山西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原局长田梅(女,正厅级)受贿、挪用公款案,经忻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忻州市中级法院近日将开庭审理。
  检察机关指控,1995年8月前,太原环通贸易有限总公司经理张某告知田梅,有银行搞“以存定贷”,存款户除了可获得银行正常利息外,还可从用款户手中赚取高息。田梅遂两次安排该局财务处处长魏玉凤先后将1500万元与2000万元存入指定的银行,山西省储备局除得到银行正常支付的利息外,还获得用款户的额外高息105万元和130万元。张某同时获取非法利益200万元。田梅称自己女儿生病治疗要花很多钱,张某从其所获200万元非法利益中分给田梅40万元。田梅还两次安排魏玉凤挪用山西省储备局300万元和100万元资金供张某炒股、经营。魏玉凤还擅自把山西省储备局的200万元公款挪给他人用于归还贷款,魏玉凤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一并被提起公诉。(忠检)